文科各有关单位:
2012年人文社科成果计量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成果计量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以黑龙江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2、科研计量奖励实施工作按照《黑龙江大学科研工作计量奖励条例》进行,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根据成果原件填写《黑龙江大学科研计量奖励报表》,并进行审核、计量,由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3、因人文社科成果计量工作与《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对部分成果将进行重复统计认定。为避免重复奖励,学校决定采取就高原则,对于科研项目及《黑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内期刊论文不再进行科研计量奖励;
4、因人文社科成果计量工作与《黑龙江大学青年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部分成果将进行重复统计认定。为避免重复奖励,学校决定采取就高原则,由教师本人选择一种奖励统计申报。
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成果原件,认真审核原件后填写《黑龙江大学科研计量奖励报表》,将电子版发到教务办公网邮箱wusonghao处。社会科学处相关人员将从5月20日起到各单位对成果原件进行审核、计量。
各学院(部、所、中心)作为初审部门,在填报过程中,科研秘书务必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领导要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截止时间:5月20日
联系人:武嵩昊
联系电话:86604962
社会科学处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