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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2-09-14 15:24  

全校各单位:

为适应我省“八大经济区”以及高教强省和高教综合改革建设需要,培养一大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和国籍视野的战略后备人才,根据“省属本科高校后备人才出国研修项目资助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从学科队伍建设出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出国留学方针,本次选拔工作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及录取”的方式。

二、选派数额和类别

2012年计划派出5名,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一)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6-12个月。

三、实施范围和条件

(一)实施范围

全校正式在岗在编教师均可申报。服从学校全方位对俄办学特色战略需要,优先支持俄语学院,俄罗斯研究院、中俄学院(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的教师赴俄研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家、省、校重点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和梯队骨干成员赴外研修。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学校在编在职骨干教师,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学成后为学校建设服务;

2)年龄不超过40岁( 1972730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 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申请高级研究学者 须是 教授、博士生导师。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流利进行日常及学术交流,并且符合目的地国家及接受院校对外语水平的要求,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外语能力进行逐一面试。

四、选拔方式

1. 申请人填写《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附相关申报材料(个人业绩)复印件。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本次拟推荐人选,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2910前报送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并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办公网liuzhongbo处。

2. 学校根据“省属本科高校后备人才出国研修项目资助项目”要求和申请人员的科研、教学综合能力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和各学科有重点、有批次、有计划的安排学科骨干人员的海外培养工作,同时合理安排出国人员的科研、教学工作,为出国研修人员提供良好的科学研究环境。

2. 目的地国家及院校主要由申请人个人进行联系。原则上目的地国家应是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目的地院校应是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院校,或所申请的学科在世界排名前50的院校。

3.录取人员不得随意放弃受资助资格,须遵守省教育厅的相关派出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未出国的要赔偿相应损失。派出人员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派出人员的延期申请。

联系人: 刘钟钵话:86609102
 

附件: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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