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学术科研>>正文
关于申报首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2-09-13 15:22  

各文科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与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培育新的学术领域,提升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鼓励和支持一批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省教育厅决定启动首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首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黑教科函【2012328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须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二章规定的申报条件。

2.团队首席专家年龄原则上在55岁以下,原则上校级领导不能担任团队首席专家。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注重在某一学术领域追踪学术前沿、凸显问题导向,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4.鼓励和支持跨学校、跨学科组建学术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在交叉领域开展研究,注重创新团队骨干成员之间研究方向的有效整合。

5.申报材料的起始时间是2007年至2011年之间承担的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等。

二、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有教育部、省社科研究基地、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并具有与其相关的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重点学科可以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2个。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最终推荐2个创新团队申报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并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2.申报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于左侧加软封面与附件一同装订成册,一式6份上报社会科学处。

3.917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发至校园网邮箱:zhanglicai。对逾期、超额、不符合条件申报的材料概不受理。

联系人:张立才

联系电话:13633607587    86609682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doc

申请书.doc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