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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8-04-05 11:15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超

成员:黄东晶、郑永旺、赵为、荣洁、孙淑芳、叶其松

二、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科研创新能力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采取题库形式命题

2.面试内容面试组由2018年招生的全部导师组成。申请人应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读博研究计划、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每位面试教师围绕考生进行博士研究所需专业理论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及其他相关问题提问,考生回答。每位教师提出1-2个问题,考生从中任选3-4个问题进行回答。

3.面试对象:通过初审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及初试合格的普通招考三类博士考生。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1)评分内容及权重:研究计划20分,学习、科研经历10分,专业基础20分,理论前沿20分,培养潜力20分,其他(如语言运用能力和分析能力等)10分。

(2)由参加面试的全体教师打分。面试总成绩为所有面试教师的平均分。

(3)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报考导师及推荐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其面试总成绩按照专家组成员平均分计算。

三、录取规则

1.初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3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初试合格的普通招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 + 复试成绩×50%。通过初审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的200%。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录取。

3.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如有个别考生成绩优异,但其所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应将其调剂给相同(近)专业方向的其他导师。调剂导师必须征得考生、报考导师、调剂导师三人的同意,并将书面同意书存档。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面试导师组集体研究或票决决定。

4.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三类博士考生录取名额由学院统筹安排,以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按照其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9日14:00主楼A座418

五、咨询及举报电话: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0451)86608729

六、本复试细则由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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