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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大学第二届“多媒体课堂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3-02 23:49  

各有关单位:

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黑龙江大学教学专项奖励条例》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第二届“多媒体课堂教学奖”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我校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并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1.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胜任本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每学年平均承担本科生课堂授课时数不少于144学时,其中任何一学年的授课时数不少于36学时。

3.教学质量评估合格,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4.近三年至少讲授过两轮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的课程,教学效果好。

5.具备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技能,所使用的多媒体课件应在校级以上(含校级)课件大赛上获得过奖励。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多媒体课堂教学奖”的评选工作一般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院级评选,第二轮为学校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一)院级评选

132-313日,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黑龙江大学第二届“多媒体课堂教学奖”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多媒体课件报至所在学院。

2316-320日,学院对申报教师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后,确定参评人选。

3323-417日,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和专家对参评教师进行听课、评审(评审的重点一方面是考察多媒体课件的质量,另一方面是考察课堂教学效果),择优向学校推荐院级候选人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

(二)学校评选

1420-424日,学校对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

2427-515日,学校组织审查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课程录像并上网。

3518-612日,师生上网观看候选人授课视频,并在网上进行打分。

4427-612日,专家评委深入候选人课堂听课,按照《黑龙江大学“多媒体课堂教学奖”评选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5615-619日,学校根据师生网上打分和专家打分的综合排序情况,确定校级“多媒体课堂教学奖”获得者名单并报学校教学专项奖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教学专项奖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校对获奖情况进行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黑龙江大学第二届“多媒体课堂教学奖”获得者名单。

三、需上报的评审材料

1.黑龙江大学第二届“多媒体课堂教学奖”推荐表

2.黑龙江大学第二届“多媒体课堂教学奖”候选人汇总表

3.《推荐表》中填写的代表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

4.参加本次“多媒体课堂教学奖”评选课程的多媒体课件(以光盘形式上交)

5.多媒体课件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6.本学期为本科生开设多媒体课程的课程表

以上材料的纸质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培训科李雪松处(主楼C306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李雪松的办公网邮箱(lixuesong)。

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查明属实,撤消奖励,取消其因“多媒体课堂教学奖”获得的一切待遇,并在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评奖评优。

附件1:黑龙江大学“多媒体课堂教学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黑龙江大学第二届“多媒体课堂教学奖”推荐表

附件3:黑龙江大学第二届“多媒体课堂教学奖”候选人汇总表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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