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年度考核工作是对教职工一年来工作实绩、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管理方式,于每年年末进行。2014年下半年,我校完成了首次岗位聘用工作,下一步即将推进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进行调整完善。根据《黑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黑大校发[1998]18号)、《黑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的补充说明》(校发人字[1999]13号)和组织部《2014年黑龙江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党发[2014]65号)文件精神,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仍沿用历年的考核方式,只在人员范围上进行相应整。
学校定于
2014年
12月
31日起
进行2014年年度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1、凡
2014年
12月
31日
前在职在岗的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均列入考核范围。
2、经学校党委任命的正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由组织部组织考核,
不参加本次考核。
3、经学校批准公派、留学、进修、访学、借调、挂职等人员在批
准期限内参加年度考核,但应在考核表“不在岗原因”栏内注明,学习时间、地点。超期未归者不参加考核。
4、转岗分流人员由现所在工作岗位的单位负责考核。
5、内退、调研员、停薪留职、待聘、待岗、病假时间超过半年以
上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等次:共分为五种,即优秀、良好、合格、准合格、不合格。各单位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为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35%(见附件1:《2014年年度考核优秀、良好人数分配表》)。
指标分配的人员基数为各处级单位在职在岗的参加考核的正式职工(不含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
三、时间安排
2014
年12月31日
,人事处发布工作通知,布置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
2015
年1月4日
起,各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至少五个工作日。
2015
年3月13日
,上报考核结果及考核表。
2015
年3月16日
-
2015
年3
月18
日
,人事处汇总、审核。
2015
年3月19日
以后,学校审议、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因年度考核结果应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因此参加组织部统一考核测评的处级领导干部,在学校党委确定其考核等次结果后,要登陆“人事在线”网站,填写年度考核表。但不占本单位考核基数及优秀、良好指数。各基层单位管理员,按照学校确定的考核等次,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然后提交即可。各单位上报考核表时,处级干部的考核表一并上报人事处。
2、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对每位教工年度工作的一个评估,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一次性奖金发放,下一年度评优、评奖、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发放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年度考核工作给以足够的重视,严格履行考核程序,坚持考核标准,切忌走过场,对各类人员的情况要如实填报,如本单位职工确实没有电脑或不会填报,请各单位予以协助。
3、2014年年度考核表一律在网上填报,具体方法详见附件2:《黑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联系人:吕荣 联系电话:86608342
人事处
2014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