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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的通知
2012-09-19 14:26  

全校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额度和资金使用范围

资助对象重点是与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直接服务于我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以及从事经济领域研究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每个梯队资助额度为10万—30万元。所获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小型实验设备和图书室专业图书的购置。

二、申报条件
1.
有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重点是有直接从事经济领域研究的在研项目。
2.
设备、资料急需更新、增置。
3.
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经资助后科研条件明显改善,可达到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4.是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且未受过资助。(详见附件3

三、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报告限1500字,领军人才梯队情况简介,包括工作任务,主要科研方向,近五年的成果和获奖情况,在国际、国内和全省的学术地位,实现的社会经济效益,受资助后可预见的发展前景等。

2.《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附件)。
3.
梯队在研项目、主要成果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
4.
本单位已筹集到位的资金证明(财务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正式票据)。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为A4格式,同时附电子版。填写申请表时请勿更改格式。

2.申报材料请自留底稿,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增加份数。

3.申报材料中所填写成果均须有原件证明。

4.相关材料请于2012919日前上报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禹志园办公楼706),电子版发教务办公网liuzhongbo处。

联系人:刘钟钵,联系电话:86609102

附件1:推荐报告(样式)

附件2: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

附件3: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情况统计表

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doc

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情况统计表.xls

推荐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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