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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参评国家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2012-10-08 15:52  

请通知参评2011-2012学年国奖奖学金的学生上报事迹材料,各学院报送材料时一并上报。要求:A4纸张打印,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内容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201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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