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导师聘任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讲师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
2. 具备翻译硕士学位专业背景,应有三年以上专业教学工作经历,能够承担专业学位课程教学并独立开展学生指导工作;
3. 从事与翻译相关的实践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应拥有横向课题或其它实践类课题,或者是获得行业相关资质或职业资格认定;
4. 符合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的其他聘任资格条件。
二、校内导师聘任注册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承担研究生培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2.教学与学生指导工作中未出现教学事故;
3.近三年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中,所指导的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在反剽窃检测、论文送审、论文抽检中未出现有两个年度有不合格或不通过情况,后者是近一年内未有2次及以上不合格或不通过情况;
4.近三年从事过具体的翻译实践工作,笔译教师应有10万字以上的译作(包括正式出版或进入出版程序的译著,以及被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正式采用的译文),口译教师应担任过10场次以上正式国际会议、会务、会谈(包括交替传译和同声传译)的口译工作;
5. 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近三年发表与翻译或翻译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参加一部翻译教材(5万字以上)、俄汉双语词典(5万字以上)、有关翻译或翻译教学论著(3万字以上)的编写工作,或承担与翻译、翻译教学有关的项目1项以上。
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