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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6-03-18 11:20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9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研招[2009]48号),及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计划、初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黑龙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校复试规则及实施办法,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组 长:何    

副组长:丁立群、荣盘祥

成 员:刘彦辉、樊志辉、姜晶玲、乔  榛、白文昌、张  

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黑龙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长:荣盘祥

成员:刘彦辉、王艳春

3.各招生学院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并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诸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复试规则,结合学科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标准和办法。

2)按本学院招生学科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对本学院复试教师进行培训。

3)组织本学院各学科复试的命题(含笔试、综合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4)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4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为57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名(可由组员兼任或另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记录员要对每位考生综合面试、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的作答情况清楚记录,并妥存备查。

各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综合面试、外语表达能力测试、专业课评卷、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二、上线生源情况

教育部2016年向我校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793人,其中学术学位970人,专业学位823人。依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测算结果,我校学术学位共有上线考生741人(含推免生等计划91人),上线生源短缺229人;专业学位共有上线考生401人(含推免生计划12人),上线生源短缺422人。

三、复试录取原则

1.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因招生计划不能相互调用,故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直接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不再另设校内复试分数线

3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为合格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50%以上的,学院可进行差额复试。调剂考生复试人数如不超出计划,为合格复试;如超出计划则进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或调剂考生数过多、一级学科内各招生专业生源分布明显不均衡的学院,应进行差额复试或校内调整,具体办法由学院在复试前公布。

4.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四、校内调整

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进行校内调整,包括学术学位学科专业的内部调整,以及学术学位考生改报专业学位相关领域。

如涉及校内调整,各学院应组织被调整考生自愿选择可选学科。所有一志愿考生均按原报考专业进行复试

五、校外调剂

1.调剂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分数要求须符合就高原则。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预计将于3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327日(周日)前结束。

3.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适时对分专业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将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六、复试时间

第一轮复试定于320日(周日)至22日(周二)进行,其中:

1320日上午14001630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拟定为三号教学楼地下报告厅。

232018002100在三号教学楼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

3320日至22日各学院组织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321日(周一)全天工作时间考生均可在黑龙江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请考生自行携带打印的体检表(体检费为80元,请自备零钱)。

5321日各学科专业评阅专业课笔试试卷,评卷地点另行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学院于320日至22日自行组织。

七、复试内容及形式

法律硕士及翻译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的复试具体内容、形式及要求参见《黑龙江大学关于招收攻读2013年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其他专业的复试具体内容、形式及要求参见《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八、成绩计算及录取

1.法律硕士及翻译硕士两个专业学位领域复试成绩,满分400分,其具体成绩计算及要求参见《黑龙江大学关于招收攻读2013年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2.除法律硕士、翻译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领域),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外语表达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和为考生的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凡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分专业(领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九、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315日(上午)

召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15日(下午)

召开全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公布黑龙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17日前

上报学院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的安排表(1个学院只需提交1个候考时间和1个候考地点,分专业的安排不需提交)。

318日前

发布复试通知。

318日下午

参加2016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

318日至327

拟进行校外调剂工作。

318日至27

进行第一轮校外调剂工作。

320日下午

研究生院组织资格审查。

32018:0021:00

研究生院组织专业课笔试。

320日至22

各学院组织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

321日全天

各学科专业进行专业课笔试答卷的评卷工作。

322日下班前

各学院通过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成绩,将纸质文档送交研招办。

323日至25

发放第一轮调剂合格考生拟录取通知

328日至41

拟进行下一轮复试录取工作。

415日至25

进行复试和录取收尾工作。

(本方案如有调整,将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研招〔2016〕19号-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doc

研招〔2016〕19号-附件2:黑龙江大学招收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报考类别表.doc

研招〔2016〕19号-附件3: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2009年修订版).doc

研招〔2016〕19号-附件4: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研招〔2016〕19号-附件5:黑龙江大学关于招收攻读2013年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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