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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2016-03-04 14:1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资格

请参照《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和《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本次学位论文开题申请人为符合条件2015级、201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4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2015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等。

二、开题时间

1.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于315日前将《开题报告答辩计划表》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由研究生学院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由研究生秘书(教务员)统一领取开题报告所需表格等材料。逾期不填报者,本学期不能进行开题答辩。

2.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于322日至417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开题程序

请参照《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和《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四、其它说明

各培养单位须按照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保证开题报告的质量与学术水平。

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教务员)在学位论文开题后一周内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与开题报告(一份)上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各培养单位保留一份开题报告。

联系人:田永梅   联系电话:86604799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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